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提升公众防范意识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2025-05-20 11:23:19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防范经济犯罪意识和识别能力,筑牢经济安全防线,5月15日,汉阴县人民法院在汉阴县凤凰广场开展 “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向群众揭露非法集资、传销、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犯罪手段,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高发案例类型,提醒群众警惕“高回报投资”等骗局,保护好个人信息,自觉增强防骗风险意识。

据介绍,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的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下一步,汉阴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汉阴县人民法院 张卓君)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第三届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颁奖典礼举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