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开展“保护野生鸟类 共建美丽家园”支部联建暨普法宣传活动

2025-08-15 15:57:18   

8月12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杰带领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干警前往包联的五里镇牛山村,与村党支部联合开展“保护野生鸟类 共建美丽家园”支部联建活动。

此次支部联建活动是汉滨区人民法院推进“党建+普法”工作模式的生动实践。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普法宣讲、案例解读、入户宣传等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当地群众送上“法治大礼包”。

综合审判庭干警用真实案例向村民们讲解了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通过展示朱鹮、红腹锦鸡等本地受保护鸟类图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刑事审判庭干警针对农村地区易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现场为村民们解读反诈破解技巧,并发放三百余份涉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防毒禁毒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手册。此外,参加活动干警还为村民们解答了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常见法律问题。

据介绍,下一步,汉滨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优势,通过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等方式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法治之光照亮美丽乡村建设之路。(汉滨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冰城公安:多维护游 筑牢景区平安防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