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宣传进校园

2025-12-05 14:06:00   

近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走进长春市第一实验银河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宣讲中,检察官帮助青少年认清不同年龄段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宪法对人生全程的守护。其间,检察官详细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增设的强制报告制度、校园欺凌定义、家庭监护责任等重要内容,让同学们明白法律既是行为准则也是坚实后盾。

现场通过提问互动、情景假设等方式,让同学们在轻松氛围中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倡导同学们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边界,知晓行为与责任的关联。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崇左在南宁举办“坐着高铁游崇左”文旅推介活动
下一篇:山东边检总站青岛机场边检站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