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参与组织召开了《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吹风会。
为充分发挥海洋特色优势,持续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近日,青岛市出台《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发海洋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加大对“4+4+2”现代海洋产业和市场主体的支持培育力度,强化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和蓝色金融的支撑保障作用,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介绍,《若干政策》共三部分、20条具体政策,与“海洋15条”相比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覆盖面更广。保持原有政策框架基础上,在渔业品牌、海洋生物制造、海洋新能源、蓝色金融、海洋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创新和拓展,形成“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全链条支持体系。二是支持力度更大。政策期内总资金规模预计超4亿元,是“海洋15条”的3倍。三是保障体系更完善。提出“产业集聚区+金融+人才”三位一体保障模式和海洋特色金融机构培育机制。除资金奖补外,通过政府专项债、场景开发、人才培养、用地用海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据悉,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会、企业对接会等系列宣贯活动,编印政策指南,提高企业知晓度;二是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评审标准,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三是建立政策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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