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开展破损违规广告店招专项整治

2026-04-09 10:36:40   

为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消除户外广告店招安全隐患,提升市容环境品质,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综合执法局聚焦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圈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破损、违规广告店招专项整治行动,以扎实举措守护市民“头顶安全”。

整治工作坚持“全面摸排、依法整治、长效管控”原则,组织辖区执法大队的执法力量对沿街商铺店招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钢架锈蚀、版面破损、字体脱落、存在坠落风险,以及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影响市容观瞻的违规店招广告。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路段,逐店逐户开展细致排查,全面摸清各类违规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广告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治无遗漏。

截至目前,前锋区综合执法局已督促整改12处,清理违规条幅、张贴广告20余条。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建立“发现-处置-复查”闭环管理机制,对新增破损、违规店招广告做到“即查即改、动态清零”。此外,加强与商户的沟通联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商户自觉规范店招设置,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让城市立面更清爽、市容环境更靓丽。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执法局 张朝伟)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山西大同云冈区水务局开展节水护水“五进”宣传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