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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9月1日起实施

2026-07-23 11:00:39    人民日报

本报拉萨7月22日电  (记者鲜敢)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计划到2028年底实现西藏自治区全覆盖,构建成熟定型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在基金筹集上,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大数法则”,通过个人、单位、政府等多方筹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征收。职工参保总费率为0.3%,其中在职职工个人缴纳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15%,单位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15%;同步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15%,下调部分直接平移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缴费,不额外增加单位负担。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0.15%缴纳,原用人单位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15%缴纳,单位缴费部分同样从基本医保费率中平移0.15%,也可选择按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18周岁以下人员随父母等参保但不缴费,孤儿等无法跟从参保的视同在户籍地参保。

《人民日报》(2026年07月23日 第 10 版)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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