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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法本月起施行——

生态管护岗位应优先聘用当地居民

本报记者 倪 弋    2026-01-05 08:15:43    人民日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国家公园法不仅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我国国家公园的概念,还从国家公园的布局设立、分区管控到保护管理、公众参与,再到法律责任,形成了全链条的规范体系。

“国家公园面积大,建设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多个部门,跨行政区域治理难题尤为突出。”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表示,国家公园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建立了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该法第四章为“参与和共享”,明确规定“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生态保护需要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国家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王瑞贺表示,在该法实施的过程中,应鼓励原有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经营性服务,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

王瑞贺表示,应及时组织制定、修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相关制度,特别是法律中明确授权制定具体办法的,比如国家公园标志保护的具体办法、经营性服务的具体办法、保护管理成效考核评价制度等。

 

《人民日报》(2026年01月05日 第 11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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