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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法治护航新生路 社区矫正促和谐

2026-01-07 15:26:45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法治实践中的生动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以来,抚州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矫正“回归之路”,以法治力量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筑牢组织根基,建强专业队伍。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坚实的组织保障。五年来,抚州市已全面建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实现组织网络全域覆盖。截至目前,全市11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成为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心理矫治等功能于一体的“主阵地”。通过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起一支由司法行政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专业化、多元化矫正队伍。累计开展各类专业培训150余场次,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科技赋能监管,织密智慧网络。将现代科技深度融入社区矫正各环节,是抚州提升监管效能、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举措。全市全面推广应用“江西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为社区矫正对象配备定位手机或电子腕带,实现“刷脸”报到、实时定位、轨迹回溯、越界报警等功能。五年来,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200余起,有效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同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个人情况、现实表现等,动态调整管理等级,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

聚焦教育帮扶,点亮回归心灯。坚持“矫行”与“正心”并重,将教育帮扶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一方面,深化“修心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组织集中学习700余场次,邀请律师、法官举办法治讲座,筑牢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构建市、县两级心理服务网络,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辅导2000余人次,成功干预心理危机150余起;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交通协管、环境整治、敬老服务等公益活动5000余人次,在服务社会中修复社会关系、实现自我价值。另一方面,落实“暖心帮扶”:与人社部门、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家政、电工、种养殖等职业技能培训55期,帮助8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积极联系企业建立“阳光就业基地”,五年累计帮助400余人成功就业;对于生活困难的对象及其家庭,协调民政、妇联等部门落实临时救助、低保等政策,累计帮扶60余户,发放救助金及物资约5万元。

凝聚社会合力,共筑平安防线。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抚州市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司法、公安、检察、法院、人社、民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五年来通过该机制成功处置重大疑难问题6件。同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孵化、支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团队参与帮扶工作。目前,全市已有5个社会组织常态化参与社区矫正,“社工+志愿者”模式已成为当地社区矫正工作的亮丽名片。

站在新起点,抚州市将继续以法治为舵,以温情为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教育帮扶质量,广泛凝聚社会力量,用心用情用力护航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的“回归之路”,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抚州、法治抚州贡献力量。(黄水辉 何志江)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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