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开展反恐防范督导检查

2026-01-19 14:30:20   

为切实加强重点目标单位反恐防范工作,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近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反恐与巡特警大队深入重点目标单位开展反恐防范督导检查。

检查中,反恐与巡特警大队民辅警先后深入职教中心、第四中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重点目标单位,聚焦反恐防范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核验等方式,重点查看了各单位安保人员数量和资质以及开展反恐应急演练情况,仔细查验了各类防暴器材装备配备是否齐全,检查了监控设备运行与布置、视频储存期限等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告知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据介绍,此次行动共检查重点目标场所8家,发现并整改隐患7处,进一步强化了校园、医疗领域内重点目标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反恐与巡特警大队将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1800多万元利息暗藏多少猫腻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