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讲进企业活动

2026-02-02 11:18:32   

为切实强化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引导员工自觉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筑牢厂区及周边安全防线,1月27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安全宣讲小分队走进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宣讲活动,为职工节日平安送上实用“安全大礼包”。

宣讲现场,民警结合企业职工生活场景,围绕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直观展现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与法律后果。民警详细讲述了居民在小区楼道旁、绿化带内违规燃放烟花,引发草坪火情、炸伤路人,以及在禁燃区域燃放被依法处罚的真实案例,深刻剖析违规燃放不仅会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让职工们从身边案例中认清“小燃放”背后的“大风险”,引导大家以案为鉴、守住安全底线。

据介绍,下一步,香坊分局将持续深化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常态化宣讲、精准化排查,推动安全理念从厂区延伸到家庭,从节日覆盖到日常,筑牢警企协同的平安防线。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铁路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守护春运旅客出行安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