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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首例涉本土品牌不正当竞争纠纷

2026-02-27 10:56:30   

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化解首例涉本土品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柔性司法、多元调解、实质解纷等方式,切实守护本土品牌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公正高效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案原告为本地一家知名白酒企业,拥有长期积累的品牌影响力与具有识别性的产品包装装潢。被告是外地酒业公司,其生产、销售的酒类产品,使用与原告知名产品高度近似的外包装,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原告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案件受理后,该院立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原则,迅速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办案人员全面梳理案情、固定证据,精准适用有关规定,明晰侵权边界与法律责任。考虑到企业经营实际与纠纷化解实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主动开展“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调,耐心释法明理、厘清利弊,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近似外包装的案涉产品,全面完成整改规范,并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守住本土品牌“金字招牌”,又避免冗长诉讼对双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进一步坚定了本土企业创新发展、深耕市场的信心。

(汉滨区人民法院 周玮南)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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