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联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用“联动联调+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快递面单买卖合同纠纷,以柔性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张某系某快递公司温江片区二级承包商,钱某在温江区某小区经营菜鸟驿站。2019年12月1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张某为钱某提供快递面单,按月通过微信核对数量并结算费用。自2023年1月15日起,钱某多次拖欠面单款项,截至起诉之日,仍欠付货款本金46972元。张某多次催告无果后,诉至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温江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适宜诉前调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将案件委托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初期,钱某认可欠款事实与金额,但以经营困难为由无法一次性付清,并请求减免利息;张某坚持主张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双方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在法院指导下释法明理,破除双方履行分歧,最终促成调解合意。
法院经审查认为,解纷内容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亦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钱某确认分47期向张某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36972元。前46期自2026年3月至2030年2月,每月28日前支付800元;第47期于2030年3月28日前支付172元。若钱某未按期足额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张某可就剩余全部欠款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执行,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自2025年12月15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经后续回访,钱某已按约定按期履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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