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保全+调解”实质性化解劳务受害纠纷

2026-03-26 11:20:01   

近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财产保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优势,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游某与周某系同镇村民。2025年5月,游某受周某雇请,翻修自建房屋。施工过程中,游某因连接跳板的铁丝断裂坠落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手术治疗后,还需后续手术取出内固定物。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游某遂诉至白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了解到游某受伤后丧失务工能力,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急需赔偿款用于后续治疗。若按常规流程审理,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周期的风险。为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引导游某申请财产保全,并于立案当日作出保全裁定。

保全措施的落地,让原本态度消极的周某“主动”坐到了谈判桌前。承办法官抓住这一关键契机,启动“一说两讲”解纷机制,联合镇人大代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从情理层面疏导双方对立情绪,从法理层面释明判决的法律后果,既讲清了劳务关系中的责任划分,也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在法官与人大代表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也当场向游某支付了赔偿款。

(白河县人民法院 刘祖莉)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着力从“个案裁判”迈向“规则治理”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