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多地公安交管部门推动建立“政府+保险+科技”道路交通安全共治新模式

保险公司:从出险赔付到参与治理

本报记者 张天培    2026-04-02 08:28:42    人民日报

在安徽黄山市汤口镇汤川路十字路口,平安产险理赔员与当地交警正在调试临时红绿灯。
周 瑛摄
 

在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山边村,曾有一个让当地治理起来直犯难的路口。这里地处交通要道,连接潮州和揭阳,也是途经高速的重要通道,周边既有小学又有幼儿园。当地陶瓷、瓷砖产业发达,大货车频繁往返,呼啸而过。

“之前连个正式的红绿灯都没有,几年前开始竖起一台小的临时红绿灯,但路过的货车因遮挡容易形成盲区,注意不到临时红绿灯的存在,非常危险。”当地村民罗沛松回想起当时的场景,觉得后怕。

这一路口必须要彻底地改造。但钱从哪里来?方案怎么定?当地交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商讨,决定邀请保险公司一起合作,一个出资金,一个出方案。

潮安区交警实地勘察,按“一路一案”专门制定了改造方案:加建一套标准的红绿灯、四套监控设备、两个爆闪灯,在路口画上红白斑马线,将视觉盲区涂上红色涂料,在马路中间新增护栏。

“将这个几乎没有交管设施的路口改造成完善的标准路口,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反复商量施工方案,排查路口的地下水、高压电等风险,最终顺利施工。”潮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吴泽辉介绍。

路口的变化清晰可见。“路口安上了红绿灯,孩子们可以自己过马路了,以前要在老师或者家长的带领下,不断地等路过的货车停下。”山边村山边小学的学生家长李女士说。

从“客户出险赔付”到“参与道路改造”,保险公司从道路事故的事后理赔方变成了交通安全的守护者。“以前,有些路段平均一到两天就有一笔伤残重案。改造之后,伤残重案出险量为零。”平安产险潮州中支公司客户理赔中心经理吴晓坤表示,让他感到高兴的不仅是赔付金额的大幅下降,更是看到村民和学生脸上的笑容,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有了特殊的意义。

乡村道路改造、智能路口预警、潮汐劝导疏流、开启大货车“亮尾”公益行动……近年来,为了缓解基层交通道路治理资金不足、隐患排查治理进度缓慢等难题,多地公安交管部门创新机制办法,全面整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保险企业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治理,建立“政府+保险+科技”的道路交通安全共治新模式,多方携手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在宁夏永宁县,307国道隐患路段改造后,路段2025年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6.05%,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3%,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3.05%;在湖南永州市,为两个高风险路段铺设减速带、立起宣传牌、补全标志线后,至今未发生严重事故……经过改造的交通路口、重点路段更加安全通畅,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事故死亡人数大大降低。

交通安全在于标准路口的改造升级,更在于行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提升。

“车损虽然不大,但变道时的一个疏忽,可能酿成一场大事故。”在浙江杭州市一家保险理赔中心,理赔员处理完一起轻微剐蹭事故后,向车主推送了一段交通安全宣教视频。

近年来,杭州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保险机构,探索出一条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新路径。双方聚焦事故预防,一方面共同创作系列交通安全动画视频,以鲜活的动画角色演绎日常行车中的安全要点,将生硬的交通法规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视觉语言。另一方面,双方打通数据与渠道壁垒,将交警部门制作的驾驶人专题宣教教材,精准嵌入保险服务的全流程。

在投保环节,针对新车及存量客户,定向推送安全宣教视频,从源头上为新手上好“安全第一课”;在服务激活环节,车主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户端软件观看安全视频,领取服务礼包,实现激励式学习;在出险环节,理赔人员利用企业微信,向出险驾驶员“点对点”推送宣教内容,抓住事故后的关键时点进行警示教育。此外,每逢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平台还通过开屏推广与消息推送,让安全提示直达广大车主。

“交警管‘预防’,保险管‘兜底’,虽然职责不同,但目标高度一致——少出事故,少伤人。”杭州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深度融合的宣教模式,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正逐步构建起一张覆盖全周期、全场景的交通安全防护网,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注入了新的共治力量。

 

《人民日报》(2026年04月02日 第 19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经济控制和语言暴力也算家暴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