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投进去一百多万,项目却烂了尾,这口气我咽不下!”
“生意没做成,责任也不全在我,凭什么只让我退钱?”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怒目相向,话音越来越高,几乎要动手。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因为这笔投资款发生冲突。在此之前,双方甚至闹到报警,公安民警多次出警处置。
据了解,原、被告本是合作伙伴,签订了一份建设合作协议,约定共同投资开发某土地项目。原告按约先后支付了上百万元投资款。可天不遂人愿,项目因故未能按计划建设完成,百万资金陷入僵局。原告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临潼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先要求返还其中35万元投资款,至于其余款项,原告表示“另案再告”。
就这样,两个案子同时在法院“挂了号”。临潼区人民法院斜口法庭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后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合同纠纷——双方积怨已深,冲突激烈,甚至到了“见面就吵、说话就闹”的地步。如果简单判决,要么一方不服上诉,要么矛盾进一步激化,甚至可能引发新的诉讼。
法官决定沉下心来,把两起关联案件一并梳理,寻找“一揽子”解纷的可能。第一次组织调解,双方一开口就火药味十足。法官果断暂停,改为“背对背”单聊。
在单独沟通中,法官耐心倾听各自的真实诉求,一边释法明理,指出建设手续对合同效力的关键影响,一边引导双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与成本。几轮下来,双方的火气渐渐平息,开始愿意坐下来“面对面”商量。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同意返还原告投资款35万元,并额外支付1万元利息。原告表示接受。
随着本案调解协议的签订,双方在法院的另一件合同纠纷案件也失去了“再打下去”的理由。在法官引导下,双方互谅互让,就关联案件一并达成调解。两起案件,一次性化解。
一起险些引发更大冲突的百万投资纠纷,就这样在临潼法院斜口法庭的调解室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据介绍,这不仅是临潼法院落实“一次性实质解纷”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次温暖落地。
(临潼区人民法院 王恒)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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