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检察院:以交叉办案破壁垒 锻造“全科检察官”赋能高质效履职

2026-04-16 15:27:00   

近日,一起涉怀仁本地食品经营安全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跨部门检察官联动协作下高效办结,成为怀仁市检察院打破业务条线分割、全力培育“全科型”检察官的鲜活缩影。该院摒弃传统部门单打独斗模式,统筹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联合攻坚,既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又全力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实现司法办案、公益保护、社会治理有机统一,也为基层检察队伍培养探索出全新路径。

“以往办理刑民交叉、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不同业务部门存在履职边界,线索流转、证据研判、程序推进难以同步,既拉长办案周期,也易出现法律监督漏洞。此次跨部门并肩办案,从案件受理之初就同步介入、协同推进,刑事定罪与公益调查同步开展、关键证据一次性固定完善,彻底打通办案堵点”,参与该案办理的检察官深有感触。大家坦言,长期深耕单一业务易形成思维定式,跨领域办案不仅补齐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短板,更跳出“就案办案”固有思路,学会站在全域司法、综合监督高度审视案件,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为破解部门职能壁垒、培育兼具专业深度与履职广度的复合型人才,怀仁市检察院立足本地检察实际,创新推出“跨岗融责、交叉办案、联合攻坚”机制,推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在辖区非法破坏林地资源案件中,刑检与公益诉讼检察官携手发力,既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又紧盯生态修复,督促完成林地复绿整改,守护本土生态底色;在涉本地民营企业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中,民事检察联合刑检部门深挖线索,精准甄别虚假诉讼,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助力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中,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检察官联合排查隐患,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整改规范,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

一系列跨领域办案实践,释放出“1+1>2”的检察履职叠加效能。业务协同上,彻底打通线索移送、证据共享、办案衔接通道,复杂案件实现全流程一站式办理,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法律监督更趋精准;队伍成长上,打破单一业务局限,检察官在实战中补齐能力短板,逐步从“专一业务能手”向“全能检察骨干”转变,青年干警快速熟悉“四大检察”业务逻辑,综合履职能力得到全方位锤炼;民生保障上,融合履职直击群众急难愁盼,让司法保护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培育全科型检察官,是新时代基层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打造过硬检察铁军的关键抓手。下一步,怀仁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全科检察官”培养,紧扣本地司法办案与市域治理需求,健全常态化跨部门轮岗、实务案例研讨、骨干传帮带机制,聚焦生态环保、民生福祉、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打造专业化全科办案团队;完善针对性培养与考核体系,将跨领域办案实绩、综合监督成效纳入干警评价,引导检察官主动突破业务边界、提升综合素养;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全科融合履职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怀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朱德强)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最高法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