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暖心化解抚养费纠纷

2026-06-10 14:24:23   

近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依托“豌豆荚・鱼凫少家暖心驿站”家事审判品牌,坚持柔性调解、情理法相融,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父母离婚不离责、分家不隔亲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最初由母亲王某直接抚养。后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产生分歧并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王变更由父亲王某直接抚养,母亲李某无需支付抚养费。随着小王逐年成长,日常学习、生活、医疗等各项必要开支持续增加,加之王某近年身体状况不佳,劳动能力与收入水平受到明显影响,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压力剧增,原有抚养约定已难以满足小王正常学习生活与健康成长的实际需求。为切实保障子女权益,王某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依法承担相应抚养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始终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摒弃简单生硬的裁判方式,以柔性司法化解家庭矛盾,最大限度避免纠纷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法官全面核实双方身体状况、经济收入、家庭生活现状,细致了解小王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实际成长需要,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意见。

审理过程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是法定强制性义务,该义务不因夫妻离婚、抚养权变更、过往协议约定而免除。当子女实际需求、抚养方经济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抚养方案无法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教育、医疗权益时,子女有权依法要求父母另一方增加或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的刚性保障。同时,法官积极引导双方放下过往婚姻矛盾与个人恩怨,将子女身心健康、长远成长放在首位,主动履行监护职责,持续给予孩子亲情关怀与情感陪伴。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与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李某每月支付小王生活费800元;小王今后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额必要支出,由王某与李某按年度据实平均分担。调解协议生效后,承办法官当场向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郑重提醒二人,婚姻关系终止不等于监护责任缺位,离婚更不能割断亲情,希望双方妥善处理分歧,以孩子成长为重,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稳定、温暖、有保障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社会的未来。温江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深耕家事审判改革,不断擦亮“豌豆荚・鱼凫少家暖心驿站”司法服务品牌,始终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柔性司法化解家事矛盾,用暖心服务筑牢司法屏障,以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文明专题普法宣讲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