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本月起施行

民航安全与旅客权益更有保障

本报记者 邱超奕    2026-07-03 09:08:05    人民日报

民用航空法是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共16章262条,从飞行安全、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旅客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促进民航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民航局政法司司长杨颖介绍,此次修订强化了民用航空安全保障。增设“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专章,完善民航安全检查、安全保卫方案、安全背景审查等制度;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从严惩治危及航空安全以及“机闹”等扰乱运输安全秩序的行为。

在加强旅客权益保护方面,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王卫军介绍,此次修订首次在民用航空法中专设“旅客权益保护”章节,将以往分散的旅客权益保护规定系统化、法律化。

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第六章第六节“旅客权益保护”中涵盖了信息告知、不正常航班服务、投诉处置等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比如,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是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客票销售、退票与变更、乘机、行李运输、不正常航班处置、旅客服务和投诉等旅客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及时发布信息通告,并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客票变更、食宿安排等旅客服务工作。

“从法律层面看,设立专门章节体现了对旅客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从实践层面看,这一创新为旅客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使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误、取消等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权。”王卫军说。

 

《人民日报》(2026年07月03日 第 11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守住百姓“看病钱” 尚志市公安局开展防范医保诈骗宣传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