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小额理赔纠纷,帮助当事人顺利追回垫付费用。
2025年10月25日凌晨1时,货车司机杨某卫受物流公司安排出车,车辆行驶至蓝田县107省道普化镇路段时,因观察不周,车辆冲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道路路灯及路边水渠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卫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西安市公路局蓝田公路段勘察评估,受损8.15米水渠的修复损失为1874.5元。杨某卫为尽快处理事故,通过微信先行垫付了这笔赔偿款。然而,在事故理赔阶段,保险公司只赔付了车辆及路灯损失,没有赔付杨某卫垫付的1874.5元水渠赔偿款。杨某卫多次与物流公司沟通无果后,将物流公司及承保的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诉至蓝田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和驻室法官等工作人员一方面指导杨某卫整理理赔凭证,另一方面远程对接企业、保险公司核实投保及理赔情况。经多方沟通确认,保险公司认可理赔遗漏事实,承诺手续齐全后全额赔付,物流公司也全程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2026年7月14日,蓝田县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诉讼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异地双方线上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于7月31日前,支付杨某卫垫付的1874.5元赔偿款。
(蓝田县人民法院 李国武)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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