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拖延赔付失诚信 温情执结护权益

2026-08-12 14:59:32   

8月7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7万元赔偿款。

2021年,未成年人小文(化名)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致另一未成年人小涛(化名)受伤。案发后,小文主动认罪悔罪,其家属积极与小涛一方沟通致歉,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小文需赔偿小涛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

判决生效后,小文家属先行赔付5万元,剩余7万元双方约定于2024年7月31日前付清。然而,约定期满后,小文一方却迟迟未履行余款,近两年间消极拖延,致使小涛家属情绪再度激化。无奈之下,小涛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敏锐意识到,该案关乎未成年人未来,更牵涉两个家庭的创伤修复,不能简单“一执了之”。面对被执行人一拖再拖的消极态度,法官没有机械采取惩戒措施,而是将“执”与“教”相结合。

执行干警、法官多次约谈小文及其家属,耐心阐释法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错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给予未成年人知错悔改、回归正轨的机会。同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属于失信违法行为,不仅违背和解承诺,情节严重将被依法追责,同时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其个人征信、未来发展造成长远负面影响。

在法官反复的普法教育与温情劝导下,小文及其家属彻底认清自身错误,深刻意识到失信拖延的严重后果,对漠视他人权益、拒不履约的行为深感愧疚,主动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剩余7万元赔偿款。法院第一时间完成案款核验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项后,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温情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冲动犯错可依法包容教育,但法律底线不容逾越、判决义务不容逃避。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青春没有重来的机会,冲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遇事需冷静理智,摒弃江湖义气、杜绝暴力冲动,自觉敬畏法律、遵守规则。同时,要珍惜司法宽容与改过机会,常怀感恩之心、恪守诚信底线,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回馈社会,真正迷途知返、向阳重生。

(汉滨区人民法院 刘柯欣)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公安部网安局公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例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