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以商招商"方式盘活闲置养猪场资产,兑现债权人胜诉权益。
被执行人邵某经营养猪场期间遭遇猪瘟,家中负责技术的丈夫又不幸离世,名下仅有一处破旧闲置养猪场和一笔未兑付的拆迁补偿款,无力一次性偿还欠款。承办法官未简单冻结拆迁补偿款,而是提出盘活猪场清偿债务的思路,先请债权人曾某(同为养殖从业者)利用行业资源牵线寻找买家,法院全程把关资产权属和交易法律风险。
两个月后,曾某找到意向买家,法官现场办公逐条释明交易中的资金保障和权利义务,打消买家顾虑。最终三方达成处置协议,20万元执行案款当场足额交付。目前闲置多年的养猪场已恢复生产。
(大竹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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