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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见证庭前调解 当事人现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2026-10-13 17:07:00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邀请三名区政协委员走进审判法庭,全程观摩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庭前调解机制化解纠纷。最终各方达成协议,并当即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系共同饮酒引发的生命权损害赔偿纠纷。王某先后与同伴转场三处酒吧饮酒。散场时,同行人员曾劝阻王某打车返程,但王某未听劝告,自行驾驶摩托车,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王某父母认为共同饮酒同行人员未尽安全劝阻、护送义务,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3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证据、研判各方诉求,敏锐捕捉到调解契机。在等候其中一名被告到庭的间隙,法官先行组织沟通,发现其余两名被告与原告均有调解意向。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庭审对抗加剧对立情绪,合议庭决定暂不开庭审理,优先开展庭前调解。待三名被告到庭后,继续组织各方协商,政协委员在场观摩调解全过程,近距离见证法院多元解纷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各方厘清共同饮酒的注意义务、过错认定边界与诉讼风险,准确阐释法律规则;此外引导各方换位思考,正视悲剧给原告家庭带来的伤痛,摒弃对立心态。通过面对面沟通、背靠背疏导,多方逐步缩小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2万余元。协议达成后,三被告积极筹措资金当场足额履行全部赔偿款项,纠纷一次性化解,无需进入后续执行程序。

调解完毕,三被告对法官专业、耐心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感谢。旁听政协委员对本次纠纷化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法院不拘泥于固定庭审流程,抓住有利时机前置化解矛盾,既守住法律底线,又饱含人文关怀,有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汉滨区人民法院 张佳莉 刘敏)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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