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南阳市宛城区综治中心邀请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法官王海燕,就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问题开展线上专题讲解,帮助农民工朋友厘清维权路径,让“劳有所得”落到实处,安心过年。
讲解中,王海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实践中常见的工资支付形式、工资账户管理、单位经营异常时工资清偿等问题。王海燕说,法律规定工资须以货币形式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抵充工资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农民工用于发放工资的社保卡或银行卡。针对单位经营异常情况,王海燕说明,即便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或解散,也须在注销前依法清偿拖欠工资,主要出资人开办新单位,须先结清旧单位拖欠工资。此外,劳动者有权获取工资清单,应妥善留存劳动合同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撑。最后,王海燕提醒劳动者,遭遇欠薪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如拨打12333、12348热线咨询,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或通过调解组织调解,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特定情形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据介绍,下一步,宛城区综治中心将持续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与治理话题开展系列宣讲,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南阳市宛城区综治中心 袁永强 刘森)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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