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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提升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

庞革平 许恒    2026-03-02 16:08:00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医药局、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广西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广西首次针对《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中药材GAP”)实施进行跨部门系统性制度设计,通过强化对中药材生产源头规范、全程追溯,着力破解中药材质量管理难点堵点,提升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

《意见》紧扣广西中医药产业升级需要,提出以广西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为抓手,建立对中药材GAP的实施进行检查和开展技术指导的工作机制,引导中药材生产企业、国有林场或具有企业性质的种植(养殖)合作社、“桂十味”等中药材建设单位积极实施中药材GAP,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优化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为目标,全面提升广西中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产业成长力、市场感召力、服务保障力,促进广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意见》制定了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加强种源基地建设、规范种植养殖、规范采收加工、建立追溯体系、规范延伸检查、鼓励优先使用符合GAP的药材、推进集采评价激励等八项工作任务,构建起从地头到药房的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闭环。

为确保《意见》落地见效,自治区药监局已牵头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下一步,将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医药局、医保局,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严格监督检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中药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全力推动中药材生产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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