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侯景滨:

以“分级存储+缩微技术”筑牢数据资产安全屏障

记者 张若涵    2026-03-08 11:32:52    人民周刊网

数字化浪潮下,海量重要电子档案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核心数据资产的安全、民族集体记忆的传承。做好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与安全防护,成为行业亟待破解的难题。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乐凯党委书记、董事长侯景滨建议构建重要电子档案数据“分级存储”体系,以自主可控的缩微技术为国家核心数据资产筑牢安全防线,为重要电子档案长期安全存储提供务实解决方案。

分级存储定方略 缩微技术做支撑

数字化时代电子档案已成为档案存储的主流形式,但其长期保存的脆弱性日益凸显,一方面信息技术迭代速度快,早期数字系统易形成“信息孤岛”,导致文件无法读取;另一方面,数字文件长期保存的安全物理隔离与维护成本之间的矛盾,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瓶颈。

中国乐凯参与了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资源备份策略及数字胶片技术应用研究”重点科技专项,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缩微技术在解决电子档案长期存储难题中的独特价值。侯景滨提出的“分级存储”体系,核心逻辑是按照档案的价值、访问频率、密级进行科学分级,并为不同层级匹配适配的存储载体与管理策略,实现技术互补、安全与效率兼顾。其中,在线利用层采用专用服务器存储公开、高频调阅的档案,保障日常查阅的便捷性;近线归档层以蓝光光盘或磁带为载体,存储解密后待公开、需长期备查的档案,平衡存储安全性与调取效率;而离线永久层作为体系建设的重点,针对密级较高、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核心档案,可以采用缩微技术存储,筑牢重要电子档案长期安全留存的最后一道底线。

侯景滨认为,缩微技术作为一种历经150多年实践检验的成熟档案保存技术,是破解电子档案长期安全存储难题的重要补充手段。将档案数据精准缩印并保存到缩微胶片上,具备保存周期长、抗干扰能力强、不易篡改、无需依赖电子设备即可读取等优势。目前,传统缩微技术已升级为数字缩微技术,实现了“数字采集—缩微制作—数微联动”的一体化管理,既保留了缩微胶片的长期保存优势,又兼顾了电子档案便捷查阅的需求,可实现两种介质的双向印证、互为备份。

科学施策推应用 精耕细作护安全

从国际应用来看,缩微技术已在全球档案管理领域广泛普及,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应用模式,美国强调法律合规与审计可追溯,日本侧重防灾保障与物理存活性,德国依托严苛标准体系追求技术精确性,均将缩微技术与数字化技术结合,应用于国家档案馆、涉密机构等关键领域,构建了完善的重要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加拿大国家图书档案馆更是通过数字缩微技术,激活海量历史档案资源,实现了文化遗产的长期留存与共享。

在国内,缩微技术在档案存储领域尚未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的推广格局。侯景滨建议,由国家档案局牵头,从国家层面统筹推动核心档案机构,以及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金融、司法等关键领域率先构建重要电子档案数据“分级存储”体系,以示范引领带动全行业全面推广,让缩微技术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

作为国内缩微技术领域的核心研发与生产企业,中国乐凯已形成完整的缩微技术产业体系,不仅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全流程国产化,其缩微设备和产品已落地航天档案馆、中国核物理研究院等机构,参与的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专项也顺利通过验收,成功实现缩微技术在数字档案备份领域的系统落地,为分级存储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与实践支撑。

侯景滨认为,推动重要电子档案数据分级存储体系建设,不仅是档案存储技术的优化升级,更是从制度和技术层面为国家核心数据资产构建安全屏障。这一体系的落地,既能从根本上解决电子档案长期存储的难题,实现档案资源的科学管理,更能通过自主可控的缩微技术提升我国档案存储领域的技术自主性,保障国家数据主权。而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守护当下的核心数据资产,为子孙后代留存历史记忆,让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与国家的发展成果,通过安全、可靠的方式代代传承。

始建于1958年的中国乐凯,是国家“一五”重点项目,68年来始终坚守“自力更生、自主创新、自强不息”的“三自精神”,作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全资子公司,更是始终践行“国家需要什么,我们就要做什么,国家缺什么,我们就补足什么”的企业使命。

侯景滨表示,实现缩微技术国产化,是乐凯履行企业责任、助力国家数据安全建设的具体实践。未来,乐凯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全产业链布局,深耕国内政务、军工、金融、医疗等重点领域,同时布局海外市场,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标准制定,以更成熟的技术、更完善的解决方案,为国家重要电子档案数据分级存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全国人大代表常书铭:守护千年古城“烟火气”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