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山西省河曲县:深耕海红果产业 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2026-03-23 10:46:01   

近年来,忻州市河曲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以“特”“优”战略为引领,将海红果产业作为县域经济转型和群众富民增收的核心抓手,深耕细作、久久为功,通过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营、产业化延伸,推动一颗山间小果蜕变为富民产业,既守住了本土特色根脉,又走出了一条符合河曲实际的乡村振兴特色路径。

初春的河曲,暖意渐浓。在单寨乡阳漫梁村的恒温冷库内,村民们手脚麻利地挑选、包装最后一批冻海红果,分拣、称重、打包一系列动作娴熟有序。这些历经秋冬两季储存,色泽鲜红、果肉饱满的果子,即将发往晋陕蒙周边部分城市,而“秋天卖鲜果、冬天售冻果、春天清库存”的特色模式,让海红果实现季产年销。

 

 

说起今年的海红果收成,阳漫梁村种植户陈会玲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话语间满是对产业发展的认可。“我们有四五十亩果树,每年果子都是张书记帮我们收购、打开销路,根本不愁卖。今年品种好、质量优,酸甜可口,市场认可度很高。”陈会玲坦言,河曲昼夜温差大、日照充足的独特气候,让这里的海红果钙含量远超普通水果,被誉为“果中钙王”,这也是该产品受欢迎的关键。她家的海红果,秋天先卖一部分鲜果,抢占当季市场;剩下的存入冷库冷冻,寒冬时节成为年货市场的抢手货;到了初春,剩余冻果全部售罄,一年下来收入十分可观。

和陈会玲一样,村民张苏明也在忙着为预订客商打包发货,对海红果产业的未来发展信心十足。“今年秋天我们已经卖了一批鲜果,剩下的全都存入冷库冷冻保存,现在库里的冻果早就被客商提前预订完了,这几天就能全部发货完毕。冻海红果是咱们河曲独有的特色农产品,冬天吃着清爽解腻,春天销售也不愁销路,如今村里的海红果名气越来越大,市场越拓越宽。”

 

 

村民们的底气,源于该村完善的产销规划、坚实的冷链保障,更源于全县的政策扶持与技术支撑。阳漫梁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文介绍,村里通过整合土地资源推进连片种植,建成恒温冷库,有效破解了过去鲜果储存难、售价低的瓶颈,让果农实现了错峰增收、稳定增收。

阳漫梁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文介绍:“我们通过整合资源搞连片种植、建设恒温冷库,解决了存储和销售难题。秋天卖鲜果保收益,冬天售冻果拓销路,春天清库存稳增收,让海红果从一季收获变成三季盈利,反季销售收益提升三成以上,还带动58户村民稳定就业。”

阳漫梁村的实践,是河曲县海红果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富民兴村的生动缩影。河曲县海红果种植历史长达800余年,目前,全县海红果种植面积2.97万亩,年产鲜果2.4万吨,形成了以单寨乡、鹿固乡为主的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其中单寨乡果类种植已达2000余亩,走出了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路子。

 

 

“海红果是咱们单寨乡的传统优势产业,更是全乡群众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民生产业。”单寨乡乡长任岳红表示,近年来,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部署,坚持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发展,支持各村建基地、建冷库、拓渠道,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丰产不丰收、好果卖不出好价的问题,形成了村有基地、户有果园、乡有市场的发展格局,仅冻海红果这一特色产品,每年就能为村民增收近百万元。

产业要做强,链条需延伸,科技要赋能。河曲县目前已培育多家本土核心加工企业,开发出果汁、果酒、果脯等6大类20余种深加工产品,有效提升产业附加值。同时,深化与山西农业大学校地合作,组建技术团队、开设“田间课堂”,助力果农提质增收。依托乡村e镇、直播电商等渠道,持续拓宽销路、提升品牌影响力,让“河曲海红”这一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大山、走向更广阔市场。

如今,海红果产业已成为河曲县带动群众增收的重要富民产业,真正实现了“一颗海红果,富裕一方人”的目标,让特色资源转化为富民资本、发展优势,让海红果成为群众的“致富果”、乡村振兴的“振兴果”、县域经济的“拳头果”。

(乔雨霞 谢雨村 张玉洁)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山西大同云冈区:聚势赋能促发展 深耕管理启新程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