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涨幅3.27%!广西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庞革平 欧阳兆俊    2026-03-27 17:24:35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明确今年起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据测算,本轮综合地价较上一轮平均上涨幅度达3.27%。

《通知》明确,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广西范围内集体农用地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1倍进行补偿,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同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一般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可参照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经测算,本轮调整后,广西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价格为47008元/亩,较2023年的45521元/亩提高1487元/亩,全区平均上涨幅度达3.27%。

《通知》要求,广西各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公布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及时组织所辖县(市、区)拟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于5月31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广西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对2026年1月1日(含)以后获得批准的土地征收,组卷报批时依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低于本标准的,应按本标准补足差价。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建八局西北公司安装分公司:多点联动践初心志愿服务暖人心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