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广西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庞革平    2026-08-03 16:57:12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提高广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进一步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根据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广西城市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农村低保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提高后,广西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420元(含),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含)。广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元,从现行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元,从现行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7元。‍

通知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资金保障方面,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所需资金原则上从广西各级财政筹措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按照8∶2的比例共同分担。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共青团射阳县委开展2025届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欢送仪式暨2026届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迎新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