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课题。社会组织作为连通党委政府、经营主体与基层群众的关键协同主体,正由被动参与转向协同共治、由事务性服务转向网络搭建、由任务承接转向功能重塑。推动社会组织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协同”、从“事务落实”转向“体系搭建”、从“单一服务供给”转向“多维度赋能”,是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理论逻辑:社会组织是共同体建设的结构性基础
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是各类治理主体的简单叠加,而是多元主体利益互通、责任共担、资源共享、规则共守的有机治理体系。社会组织凭借公益属性、专业优势和贴近群众的特点,具有三重治理价值。
一是承担社会“再组织化”职能。随着城乡社会结构变化,基层治理面临个体“原子化”问题。社会组织能够整合居民、社工、志愿者和慈善资源,重塑基层社会联系纽带,把分散个体转化为参与治理的主体。
二是发挥治理“缓冲转换”作用。政府治理强调政策统一和秩序维护,群众诉求则更具个性化和具体性。社会组织扎根基层,既能把政策转化为可感知的服务,也能把群众诉求转化为规范化的治理议题,起到缓冲和转换作用。
三是作为联动治理的核心载体。在“五社联动”中,社区是平台,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支撑,志愿者是补充力量,慈善资源提供动力支持,社会组织则承担统筹整合功能。没有社会组织的有效衔接,各类治理力量容易分散运行。
现实方位:由事务协助向协同共治转变
过去,社会组织常被看作项目承接者、活动执行者或资源中转渠道。这一角色在行业发展初期具有现实基础,但也容易导致“重事务落实、轻治理参与”“重项目执行、轻能力培育”。面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社会组织需要实现四项转型:一是由单纯服务供给方向全域治理链接方转型;二是由末端政策执行者向前端民情收集者转型;三是由零散项目实施者向枢纽平台赋能者转型;四是由自发性公益参与者向制度化治理主体转型。
功能重塑:补齐短板,培育现代化治理能力
当前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仍存在“三多三少”:文体活动多、深度协商少,短期项目多、长效机制少,宣传口号多、专业模型少。功能重塑应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由活动组织型转向协商议事型,把居民议事、行业座谈、多方协商作为常态化机制。二是由单向服务输送型转向基层韧性建设型,完善应急动员、志愿服务和物资链接能力。三是由松散运行型转向专业运作型,提升需求研判、项目策划、过程监管、成效评估和伦理合规能力。四是由单向自宣型转向共识传播型,把公益逻辑、专业逻辑和政策逻辑转化为社会可理解的公共共识。
安徽实践:依托枢纽平台推动共同体建设落地
近年来,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依托枢纽赋能,推动分散的社会组织形成系统化治理力量。
一是组织网络枢纽化布局。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市级代表处,形成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增强市县工作抓手和行业对接渠道。
二是宣传赋能一体化推进。依托“一网一微一刊”等平台发布政策资讯,联动中央和省级媒体讲述社会组织实践故事,推动行业声音从内部传播走向公共舆论场。
三是志愿服务与慈善资源联动化运行。成立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志愿服务总队,整合志愿资源,常态化开展义诊、义卖、防溺水科普、文艺下乡等公益服务,把慈善资源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公共服务。
四是规范建设与政治引领同步推进。制定财务、印章、会员管理等制度,印发规范化建设责任清单,完善宣传服务平台和微信工作群管理责任清单,每周组织总会专兼职人员学习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建立“一周一法”常态化学习机制,前置做好风险防控与公信力建设。
实践表明,枢纽型社会组织具有“元治理”效能,不是替代一线社会组织直接提供服务,而是通过制定规则、输送能力、链接资源、放大声量,提升行业整体治理参与水平。
路径建议:助力社会组织专业履职、协同发力
一是党建引领由简单覆盖转向嵌合融合,把党的群众工作方法和组织动员能力融入项目实施全过程。二是分类施策,行业协会侧重行业规范与自律,公益慈善组织聚焦第三次分配,社区社会组织着力修复邻里关系,社工机构深耕专业服务,学会研究会发挥智力支撑作用。三是推动“五社联动”由概念表述转向项目化核算,明确平台、服务、人力、资金、数据和成效评估责任。四是以数字治理提升信任,实现服务对象可查询、资金流向可追溯、服务成效可评价、公众监督可落地。五是提升宣传传播能力,把政策宣讲、案例打磨和伦理边界守住,增强社会组织的公共形象和行业话语权。
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一项重塑信任、整合资源、压实责任、凝聚共识的系统工程。社会组织只有从单纯的服务承接者,成长为民意收集者、专业服务者、资源链接者、共识培育者和基层韧性守护者,才能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责编:李茜)

010-65363526
rmzk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