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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如何得“法”

张 璁    2026-01-15 08:37:59    人民日报

一桩学生欺凌案件,牵出了9个“生病”的家庭——这起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涉案的9名未成年欺凌者,有的家里父母离异,监管缺位;有的家长工作繁忙,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管教;还有的亲子关系紧张,孩子犯错后非打即骂。若非法院的一纸《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些家长的失职与缺位恐怕还将引发更多问题。

“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存在“问题家庭”。实践中不少案例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客观上与家庭教育不到位、不得当高度相关。司法实践也发现,追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其家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存在教育缺位、失当或者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

家庭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过去,有不少人觉得怎么管教孩子是“关起门的自家事”,有的家庭“重养轻教”,一味放纵,造成孩子行为失范;有的则漠视未成年人对家庭的情感需求,导致其因缺乏来自家庭的精神支持和正面教育,容易到社会上沾染不良习气。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既关乎孩子健康成长,也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关注家庭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网络不断织密。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权益保护到教育预防,再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通过法治手段指导家长正确、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拔除“病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依法带娃”,既是一个落实法律规定的过程,也是一次家庭教育理念的转变。比如,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现实中,有的家庭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却意识不到成长在习惯于通过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和争议的家庭环境中,容易形成“实施暴力或被暴力对待”的关系模式,曾经的“被暴力对待者”也可能成为未来的“施暴者”。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也是法律划出的红线,从源头防止悲剧与遗憾的发生。

家庭教育能否得“法”,凝聚各方合力至关重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要求,要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通力合作和资源整合,调动国家、学校、社会等各方面优势资源,为家庭提供支持和协助,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各方携手共同努力,才能更好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爱、自由和尊重的成长环境,让他们茁壮成长、走上正道,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人民日报》(2026年01月15日 第 19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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