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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字游戏”式广告得不偿失

倪 弋    2026-07-09 09:11:26    人民日报

引导商家真正把精力投入到广告合规和“以质取胜”的正道上来。

 

“一晚一度电”的空调、“14天真皮层密度+25%”的护肤品……生活中,常见含引证内容的广告。商家借第三方数据、权威认证等对广告进行“背书”,本意是增强可信度,但不少广告却走了样:有的花钱定制调查报告,给自己贴“细分领域第一”的标签;有的将关键数据“大字吸睛”,却把出处、适用范围、有效期等“小字免责”;有的甚至先定好“冠军”结论,再画一个窄到只剩自家产品的“萝卜坑赛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助力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

广告法从原则上要求引证内容“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但何为“准确”?一个声称“销量第一”的广告,如果限定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段,算不算误导?一组数据只截取于己有利部分宣传,算不算虚假广告?一些具体规则的相对模糊,让商家有了“打擦边球”的空间,也容易让执法者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

此外,责任分散让违法者多了“甩锅”的余地。一则有问题的引证广告背后,往往涉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还有提供数据的第三方机构。问题暴露时,各方各执一词:广告主说“数据是机构给的”,机构说“我只负责出报告,不负责广告用途”。责任链条越长,追责和系统治理的难度也越大。

违法成本偏低也助长了“赌一把”的心态。一些人认为,与其踏踏实实提升产品质量,不如花点心思在广告文案上“做文章”。当投机取巧者靠“玩定语”“藏小字”抢占市场份额,而诚信经营者却因“不会宣传”被边缘化,“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就会发生。

找到病症所在,治理的方向也就清晰了。规则层面,要将原则性规定的“模糊地带”细化为更清晰的“红线”。例如,什么情况下引证内容构成虚假广告,什么条件下“第一”“领先”等绝对化用语不被豁免,等等。规则越具体,市场的预期就越稳定,投机者的空间就越小。

责任层面,不仅广告主需对引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为其提供数据的第三方机构也要纳入监管视野,倒逼第三方回归客观中立。当每个环节的主体都意识到“出了事跑不掉”,规范的广告引证才会从道德倡导变为理性选择。相关部门要通过合理提高违法成本,让“赌一把”“钻空子”的算盘落空,让“文字游戏”式广告得不偿失。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对动辄宣传“第一”“领先”“独家”等绝对化表述的广告多留个心眼、多一分核验。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石,法治是信用的有力守护者。当模糊不清的“第一”噱头不再能蒙蔽消费者,当“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套路不再能逃避追责,商家才会真正把精力投入到广告合规和“以质取胜”的正道上来。

 

《人民日报》(2026年07月09日 第 19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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