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意见征集是开门纳谏、完善决策的重要工作方法,也是听民声、聚民智的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已成为许多部门和机构进行决策、制定公共政策、改进工作作风的必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意见征集工作却变了味,把意见征集异化成了图形式、走过场的“民意秀”。有的把征求意见视为“自选动作”,会上满口承诺“立行立改”,会后却依然故我,“虚心接受,坚决不改”,虚心纳谏成了“虚晃一枪”;有的搞“表演式倾听”,对意见建议“选择性失明”;有的将意见建议汇编成册却束之高阁,让群众的“金点子”变成文件柜里的“标本”,更有甚者将群众建议“过滤加工”存喜藏忧……此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仅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消解着基层治理的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征求意见,说到底是集众人之力,汇群众之智,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和推进发展。意见征集不是“政治秀场”,而是执政为民的“必修课”。倘若热热闹闹“搞形式”、认认真真“走过场”,征求意见敷衍了事,对群众的意见“征而不用、问而不理”,甚至邮件都未曾打开过。这种徒留形式的“征求意见”,只会凉了人心、伤了公信。
根治意见征集中的顽瘴痼疾,首先,要杜绝形式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人民的需求和福祉摆在首位,把征求意见的过程作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的过程,真正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用群众“满意度”丈量干部“履职度”。其次,要念好意见征集“实”字经,建立群众建议采纳公示制,形成“征集、分析、采纳、反馈”闭环,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既让建言者看到回响,也倒逼征集者保持敬畏。同时,要加大对意见征集工作督查力度,对把意见征集当“摆拍道具”问题,既要严肃查处其“表面文章”现象,更要深挖不担当、不作为的实质。
惟此,方能让意见征集摆脱形式主义的桎梏,真正成为察实情、聚民智、促实干的有力抓手。使每一条建议都成为政策优化的“金点子”,让每一次倾听都化作党群连心的“彩虹桥”。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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