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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推高地缘冲突风险

常思纯    2026-04-28 08:08:58    人民日报

日本政府日前通过内阁决议,完成了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新规不仅原则上解禁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更明确规定,特定情况下经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审批,可向处于武力冲突状态的国家出口武器。日本此举彻底突破战后80多年的和平底线,不仅严重冲击东亚安全格局、侵蚀国际军控体系,更将给地区安全与世界和平造成多重危害,国际社会应保持高度警惕并予以坚决反对。

日本此次调整,既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约束与国内和平宪法准则的双重逾越,更是对既有国际法理的公然背离。二战后确立的国际秩序明确要求,对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实施彻底非军事化改造;《波茨坦公告》第十一条明文规定,日本必须完全解除武装,不得保留“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日本此前长期推行的武器出口管制,本质上是其履行上述国际法义务的体现。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国家交战权、恪守“专守防卫”原则,不得保有对外作战军力,禁止军事力量向境外延伸。此番修改意味着日本可通过武器出口实现军事工业力量的境外投射,从根本上动摇其战后“和平国家”的基本定位。

从现实影响来看,日本放开杀伤性武器出口,将显著推高亚太地区地缘冲突风险。其一,日本的武器出口带有鲜明的地缘战略指向,重点聚焦“印太”地区的矛盾热点区域。通过向周边特定国家输出先进武器装备,日本正试图以“防务合作+装备输出”的双重方式,打破地区原有军事力量平衡。这种深度介入地区安全事务的行为,易引发周边国家的连锁反应,进而触发区域性军备竞赛。其二,借助武器出口,日本得以与美英澳同盟实现深度绑定。从向美国返销“爱国者”防空导弹,到与英、意联合开发新一代战斗机并计划出口至第三国,再到借共同开发之名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日本不仅在技术层面强化与盟友装备的“互操作性”,更在战略层面参与构建以自身为关键节点的协同防御网络。这将压缩地区多边对话协商空间,加剧亚太地区陷入阵营对峙的风险,对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构成严峻挑战。

更值得警惕的是,武器出口管制的层层松绑,正为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势力的抬头与扩张提供实质性支撑。首先,军火贸易的巨额利润将摊薄高昂的武器研发成本,破解日本军工产业长期存在的产能不足、造价偏高的困境,逐步搭建起技术研发、批量生产、全球外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闭环,重构支撑其军国主义野心的物质基础。其次,保留完整且庞大的军工产能,使日本能够快速实现先进武器装备的迭代更新,并通过军工复合体建设完善动员能力,重塑对外军事行动能力。再次,以武器装备输出为重要抓手拓展地缘布局,借军工产业对外渗透拉拢亚太国家,日本刻意构筑其预设的阵营对抗格局,给地区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从日本国内政治生态来看,此次修改过程凸显出明显的行政集权倾向。日本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动政策变更,绕过充分的议会辩论程序,无视在野党的合理质疑,刻意压缩公众讨论与媒体监督空间。这种强行“闯关”的操作,不仅凸显出日本右翼政治力量急于推进“军事大国化”的激进野心,更严重撕裂日本社会长期形成的和平共识,将给日本未来的社会稳定与国家发展走向埋下深重隐患。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人民日报》(2026年04月28日 第 03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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