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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活化利用,应“保护第一、开发第二”丨人民锐见

曾校    2023-08-23 10:18:25    人民日报评论

斥资8亿多修缮的甘肃天水古城,在商业化运营后,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其中多个院落存在更改文物原貌、违规私搭乱建、业态随意变更、审批监管缺位及消防隐患重重等问题。目前,当地已成立核查组并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推进整改,并将对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应该说,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古建筑,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有效方式。但前提是,参与主体对文保单位的展示利用,必须遵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如果任由文保院落被违规装修、“改头换面”,不仅会对古建筑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同时也将增加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一个院落、一条巷子,凝结着好几代人的生活记忆,蕴含着跨越时间的人文信息,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推进活化利用,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理念,坚决禁止破坏性开发,防止建设性破坏。尤其是对于需要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古城,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不得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这意味着,地方管理部门要真正把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放在工作首位,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

客观地说,平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古城保护的难点。从设计到组织再到施工,无论在哪个环节,保护古城都得下一番“绣花功夫”。一方面要确保古城富有生命力,进行合理建设和开发,让院落、街巷等等更好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一方面要警惕可能破坏古建的行为,比如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进行不合理改造等。

这就需要地方管理部门着力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以及对建筑、雕塑设计活动的引导。参与主体则要在保持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进行保护性利用。坚持以用促保,将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延伸到公共文化服务中,让居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古城保护的益处,才能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保护古城,为的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处理好城市建设、居民生活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古城才能“活起来”。期待有关地方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着力解决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通过建立城市体检、督查制度,完善社会监督等方法,真正为历史文化遗产筑牢防护墙。

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让古城的保护和开发形成良性循环,古城才能焕发新的活力,成为人们领略城市文化魅力的重要窗口。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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