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法院集中梳理在执资产处置案件,与司惩团队联合外勤,部署开展集中处置异地资产专项行动,确保符合资产处置条件的应拍尽拍、应处尽处。各资产处置团队优选“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执行小组,快速启动省外强制执行,辗转新疆、安徽、长沙等近10个城市,成功腾退2套房屋、强制勘验10套房屋。
黄某某与曹某某均系从事粮食生意的经营者,双方约定曹某某向黄某某提供330万的玉米,黄某某按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玉米款项。后经结算,曹某某尚未提供剩余48万余元的玉米,黄某某多次催收也未有结果,遂向天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曹某某向黄某某返还货款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某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黄某某向天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新疆的房屋,作为首查封法院,对案涉房屋依法处置。执行法官迅速组织推进司法拍卖工作,买受人竞买成功,但被执行人拒绝腾退房屋。经多次联系和引导督促被执行人无果后,为尽快兑现买受人权益,交付房屋,天府新区法院与新疆当地法院函接并交流案件情况,决定开展强制腾退。
此外,专项执行小组奔赴新疆。行动当天,执行局干警按照行动方案和腾退流程来到案涉房屋地点开展腾退工作,同时请求当地法院协助,确保强制腾退行动顺利。经过近5个小时的腾退,最终顺利腾空房屋并交付,依法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置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一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房屋过程中,被执行人梁某某母亲及姐姐作为案外人在房屋内强力阻挠。执行干警多次向案外人释法明理后,他们仍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腾退,甚至拨打当地110报警。
面对执行现场逐渐混乱的复杂情况,执行法官首先安抚案外人情绪并向其释明强制腾退程序及拒不配合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其次协同当地法院干警同步进行案涉房屋现场的清场工作。最终成功腾退并现场交付给买受人,保障了买受人的权益。
据介绍,此次开展集中腾退活动,消减了部分重大疑难执行积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天府新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务实的态度和改革的精神,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行为。
[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