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知道不履行这个赔偿款还这么严重!剩余的赔偿款我一定按时还!”7月15日,裴某在送往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前终于给付了第一期赔偿款,并认错悔过。
2024年1月,在陈某的生日宴上,为图热闹,裴某等人一起与陈某嬉闹,在嬉闹过程中致陈某腰部受伤。经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调解,裴某等人需向陈某分期赔偿,但裴某未按约定给付第一期赔偿款,陈某遂申请白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裴某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义务,也没有依法报告财产,白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裴某拒绝报告财产行为采取拘留10日的处罚。戴上手铐后,裴某才认清未履行调解书,不报告财产的严重法律后果。在真诚认错悔过,并得到对方谅解后,请求提前解除拘留。在受到白河县人民法院的训诫教育后,裴某免受10天的“牢狱之灾”。
【法官提醒】
婚丧嫁娶、生日寿宴本是热闹喜庆的场合,但是却有人借机喧哗打闹,极易失控伤人害己,甚至使其成为一种高风险的不文明行为,不仅会面临经济赔偿,更会受到法律制裁。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法律效力,任何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道德的底线必须坚守,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切勿因一时放纵造成不必要的后果。(白河县人民法院 王忠林 祝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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