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闫家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雁。
8月1日,闫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6月9日一只形似鹅的动物飞进自家院子。报警人起初以为是同村村民丢失的家禽,遍寻全村无果后,便将其与自家鹅一同饲养。过程中,报警人发现该动物与家鹅习性完全不同,怀疑是野生动物,遂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报警群众院子里对大雁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同步联系林草局。随后,顺利将大雁移交给林草局专业处置。
据介绍,下一步,闫家派出所将加强与林草部门协作,加大对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巡查力度,及时救助受困受伤动物,此外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保护意识。(佳木斯市公安局桦南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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