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凭借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通过快速扣押财产、积极组织调解,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切实转化为“真金白银”,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量。
据了解,该案为金牛区某建材销售部申请执行成都某广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标的为21.4万余元。法院立案恢复执行后查明,被执行人成都某广告有限公司名下仅有一辆汽车可供执行,无其他财产线索。
3月20日晚8时,执行法官康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来电,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奔驰车。挂断电话后,康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团队赶赴某地下停车场。通过物业工作人员联系到车辆驾驶人后,得知其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儿子。该驾驶人提出“车辆为个人所有,法院无权处置”,康法官当即回应:“经成都市车管所查询,车辆登记在被执行人公司名下,依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处置。若你主张所有权,可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出,法院将依法审查。”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执行团队于次日凌晨2点成功扣押该车辆。
4月,被扣押车辆以19.2万元价格拍卖成交。扣除相关费用后,申请执行人获偿18.7万元,但仍有部分款项未执行到位。为彻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康法官将申请执行人经营者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通知至法院,分别开展沟通工作。调解中,申请执行人主张逾期利息,被执行人则反映企业经营困难。康法官从事实证据、法律规定及企业经营现状多维度分析,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4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据介绍,下一步,金牛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以“钉钉子”精神穷尽执行措施,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司法公正可感可及。(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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