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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诉中保全促调解 建设工程纠纷速执结

2025-09-01 10:17:59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吉河法庭通过巧妙运用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成功促成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并在结案后迅速通过执行程序执结,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某劳务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因工程款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遂向法庭提起诉讼。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导致胜诉后权益无法实现,原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庭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迅速审查并作出裁定,对某建设公司的相应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账户被冻结后,被告公司主动联系法庭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及时把握机会,立即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工程款支付金额、期限和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法庭随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该协议效力予以确认。

案件调解结案后,依托诉讼中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执行团队迅速行动,依法对被冻结账户中的相应资金进行了划拨,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介绍,近年来,吉河法庭不断探索完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诉前、诉中与执行程序的衔接配合,通过灵活运用保全措施,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汉滨区人民法院 任玥)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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