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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辱骂他人 旬阳一男子被行拘

2025-09-01 10:29:03   

近日,旬阳市公安局查处一起网络侮辱案件,违法行为人宋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该案源于居民宋某某与任某某之间的经济纠纷。为发泄不满,宋某某多次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内容对任某某进行公开辱骂。任某某发现后,选择报警维权。

接警后,旬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虽虚拟,法律不真空,若只因逞一时口舌之快,利用网络随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都将依法受到法律惩处。请广大网民自觉规范言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不做“网暴者”,共同携手维护干净清朗的网络空间。

(旬阳市公安局 刘凯 王占栋)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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