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当古诗遇见国画:《我爱读古诗——小学经典古诗文(名家领读版)》新书发布暨美育体验展在首都图书馆开幕

——诗画诵共构传统文化美育新场景

2025-08-02 19:38:02   

2025年8月2日,由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主办、首都图书馆协办的“当古诗遇见国画:《我爱读古诗——小学经典古诗文(名家领读版)》新书发布暨美育体验展”开幕式在首都图书馆B座第二展厅举行。活动通过诗、画、诵三维融合的创新形式,为少年儿童打造沉浸式经典古诗文美育体验空间。

 

 

经典篇目融合三重美学体验

本书收录了现行的小学语文统编教材中的全部129篇古诗文。本书由北京大学文学博士林静编写注释和赏析,由现代大写意画家仇立权作画题字,由著名演员王刚、央视主持人海霞等诵读大家朗诵。本书重视文字的美、插图意境的美、朗诵音韵的美,使小读者学习知识的同时,提高鉴赏经典古诗文的能力,提高视觉、听觉的审美素养,促使他们建立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浓厚兴趣。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总经理马兴民先生在致辞中强调:“本书打造了文字之美、丹青之美、音韵之美的三重美学体验,为少年儿童播撒文化自信的种子。”

 

 

创作理念聚焦童心启蒙  

北京大学文学博士、本书作者林静现场分享了编写初心:“古诗词是历代文人童心未泯的见证。本书以‘俯身对话’的姿态,用儿童的视角去观察世界、思考问题,复归童心,找回童趣。”她以白居易的“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辛弃疾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等诗句为例,说明如何将古代童趣场景转化为当代孩子的精神滋养。书中更融入传统节令、天文历法等文化常识,引导孩子透过文字洞察历史底蕴。林静女士总结说道:“我们要把古诗词中最凝练的精华部分凸显出来放大展示给孩子们细品,尤其要把其中的情意和哲思提炼出来,以启迪他们的智慧。” 

大写意画家、当代插图艺术家仇立权先生,在发言中深情分享了其历时400余日,潜心创作129篇古诗文水墨插图背后的故事。其创作以深厚的考据为基础,为精准呈现诗境,对每首诗的历史背景、地理风貌、人物特征、建筑细节乃至器物等都进行了严谨考证,力求下笔有神,传递时代气息。他强调“童心”是艺术创造力的源泉,指出其作品的生命力正源于此。他本人亦秉承此理念,以赤子之心为孩子们描绘古诗意境。

 

 

 

多维体验推动文化传承

活动现场设置了丰富的互动环节:中国国家画院前副院长、著名书法家解永全以老友的视角,讲述了仇立权先生追寻艺术真谛的探索之路,赞扬了仇先生画作之中的活泼童趣。北京广播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小雨姐姐示范朗诵技巧,带领现场的孩子们朗诵古诗;知名作家,中国诗词大会、成语大会、汉字听写大会总冠军彭敏先生分享了学习诗词的感受,他说“学习古诗的最大意义是我们可以和诗人交朋友,我们可以在诗人身上学到优秀的精神品质”,他还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起了“飞花令”的游戏,使小朋友们在游戏中感受古诗词的趣味。中少总社向首都图书馆捐赠新书,仇立权向首都图书馆捐赠画作《咏鹅》,首都图书馆采编中心副主任宋艳萍接受捐赠。与本次活动同步启动的“‘我爱读古诗——小学经典古诗文’21天朗读打卡”线上活动,也在“少年读”平台上线,助力少年儿童养成诵读好习惯。

 

 

 

 

 

 

国画展览延续美育之旅

新书发布后,“当古诗遇见国画”美育体验展正式开放,集中呈现仇立权为本书创作的国画手稿。仇立权先生现场讲解展出的国画作品。观众近距离欣赏《咏鹅》《江南》等画作的诗意表达,感受“诗是无形的画,画是有形的诗”的东方美学精髓。本次展览不仅呈现国画艺术的成果,更旨在营造一个具体可感的美学空间,引导孩子在吟咏诵读间感受文字的韵律,在品味画卷时体悟意境的悠远。

 

 

 

 

 

本书即日起在当当网独家首发。这场经典古诗文与现代美育的碰撞,为青少年开启了一扇“发现美、感受美、传播美”的窗口。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让青少年听见历史深处的嘹亮号角
下一篇:家国情怀可触 大爱精神永续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