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夏日“廉”花开 “清”风徐徐来

2025-06-19 17:53:58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走进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国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迎面而来的是一面造型独特的廉政文化墙,《爱莲说》全文在此呈现,是社区以“莲”倡“廉”阵地的显著标识之一。作为全区首批清廉社区,国花社区结合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通过深挖莲心文化,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常态化宣讲等系列措施,在基层社区治理中注入“廉因子”,不断激发高效为民服务的“廉动力”。

廉政阵地修廉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打造了“莲之华”“莲之洁”“莲之正”“莲之德”“莲之爱”“莲之实”6个廉政阵地;在服务大厅打造“清风长廊”,公示“两单两图两卡三警示”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让居民看图办事、干部照单用权。设立“清风茶社”,经常与党员群众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防微杜渐。设立“廉政书屋”,定期开展“品书香·话清廉”等主题读书会,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这些精心设计的阵地元素,将抽象的廉政理念转化为可看、可触、可感的生动实践,促进党员干部涵养出坚守原则、克己奉公的纯净廉心。

廉政宣讲守廉志。结合党内组织生活、远程教育、党员“云课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廉政宣讲,推动党的纪律规矩入脑入心。聚焦“讲”:紧紧围绕党的纪律和规矩这一核心主题,每月组织党章党规、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挖掘资源,邀请市级联建单位讲师专题讲授廉政党课,以“跟进学”,强化“跟着走”。统筹10余名党性强、群众基础好的老党员组成“廉情”宣讲团,将党的纪律规矩融入在社区网格、文化活动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聚焦“看”:依托“清风二七”“清风郑州”等平台载体,组织党员观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案例、纪法小课堂等,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联合辖区3家公共单位,定期参观二七纪念堂、党史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淬炼坚强党性。聚焦“学”:对优秀党员代表遵规守纪事迹和服务群众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清廉故事广泛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学榜样、知不足、促提升。如:优秀下沉历练干部王天同发挥法学专业优势,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小区内违建拆除事宜;优秀微网格长孙新兰无偿帮助网格内独居老人就医、买药,拒绝家属钱物酬谢等;通过学习这些遵规守纪的先进典型,营造了“人人思廉、全员崇廉”的浓厚氛围。

廉政谈话传廉声。健全完善社区“五必谈”提醒谈话制度、廉政家访、“两委”述职述廉等6项制度。紧扣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社区书记与两委成员、支部书记与年轻党员之间逐级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重要岗位,聚焦节假日值班值守、安全生产、民生救助、信访维稳、作风纪律等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做到苗头性问题重点谈、易发生问题反复谈、认识模糊问题深入谈,以谈心谈话促自查自纠。紧抓风险防控,涉及重点工作部署、措施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三务公开”等,对各科室、各社区负责人分别开展工作提醒及谈心谈话,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涉及社区服务经费使用等领域,常态化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谈心谈话,定期召开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成效评议会,扩宽居务公开渠道,用清正监督完善社区治理。

廉政文化呈廉韵。服务好“一老一小一青壮”群体,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中融入廉洁教育,每月组织不同的主题活动,结合寒暑假,为青少年群体开展“红色故事会”、红歌大合唱、廉政读本分享会等,传承红色基因。由50多名文艺爱好者组成的“莲心”艺术团结合传统节日,开展说“莲”唱“廉”、以“莲”促“廉”、廉政知识抢答等活动,让群众学廉知廉、思廉践廉。注重在政务服务、廉政教育、日间照料、心理咨询、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都融入廉洁文化,编创出“景”“廉”相融的人文画卷。(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国花社区  冯秀琪)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五个全面”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向前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税惠助力合规经营 赋能企业稳健发展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