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广西颁发首批“药膳制作师”证书

庞革平    2025-08-06 23:35:2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广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桂林全州为参加广西第二届中药(壮瑶药)药膳大赛参赛单位代表颁发广西首批“药膳制作师”证书,首批获证人员102人。此举填补了职业认证领域的空白,为全国药膳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广西经验和做法。

下一步,广西将坚持“理论+实践”结合,通过“药膳大赛+品牌培育+技能培训+产业平台”创新融合模式,在标准化建设、产品链开发等方面持续发力,带动中药材种植、加工及文旅融合,形成全链条产业生态,推动“桂药膳”品牌进一步走出去。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省望江县人大吉水代表团开展议案专项督办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