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

2025-09-02 15:19:59   

9月1日,金堂法院刑庭庭长、金堂中学法治校长刘晓梅走进金堂中学,为该校全体师生带来一堂“法治第一课”,以法治力量为青春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法治课上,刘晓梅结合自身多年刑事审判工作经验,围绕“读懂法律”“守住底线”“学会用法”三个核心维度,向学子们传递法治理念。在“读懂法律”环节,她摒弃生硬的法律条文解读,而是通过多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真实案例,生动阐释“法律不仅是约束行为的规则,更是守护正义、保障安全的坚实盾牌”,同时鼓励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主动感悟法治精神,树立正确价值观;针对青少年群体易出现的行为误区,她在“守住底线”部分深入剖析多起青少年典型犯罪案例,从“小事失范到违法犯罪”的演变逻辑入手,着重强调“敬畏规则、恪守言行”的重要性,提醒同学们坚决抵制沉迷网络、不良社交等不良诱惑,始终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在“学会用法”环节,她倡导同学们将法律内化为“维权武器”与“处事准则”,明确面对校园欺凌时,要敢于向老师、家长或司法机关求助,遇到矛盾纠纷需理性沟通、依法解决,避免因冲动陷入困境。

据悉,下一步,金堂法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不断为青少年成长注入法治动能,全力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警心”育“童心”
下一篇:常州大学朱成山教授应邀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