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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四维驱动”守护“秦岭绿”

2026-01-04 11:50:36   

宁陕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江口工作站设在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地处秦岭核心保护区与旬河湿地保护区核心地带,扎根生态环境纠纷第一线。近年来,该庭创新探索“四维驱动”工作模式,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构建“区域协作+多元共治”格局,织密生态保护治理网络

共织秦岭生态“保护网”。随着户外登山爱好者和户外登山组织频繁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导致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受损、水源涵养功能受影响的突出问题,宁陕法院联合安铁法院等九家单位发布《关于加强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告》,确立“严控核心保护区、强化综合治理、依法开展整治”的工作原则。

构建(1+N)多元共治体系。该庭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江口工作站”为枢纽,联合辖区镇村、司法所、派出所、林场、乡贤等,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互联互动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商、信息共享、协同巡检等方式,推动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源头化解处置、法律咨询下沉、法治宣传入户等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运行,为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的地方样本。

优化“巡回审判+精准普法”模式,筑牢生态保护思想防线

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针对山区群众法律意识薄弱、野外用火隐患突出、非法捕猎等问题,工作站创新“庭审搬到案发地”模式,以“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效应。庭审后法官结合案情开展精准普法宣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治理一面”的社会效果。

靶向开展普法宣传。紧扣“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联合辖区单位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干警深入蒿沟村鹿角梁登山口、秦岭服务区等关键区域,开展打击非法穿越专项行动与巡山护绿工作,向公众普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摒弃侥幸心理,筑牢“保护秦岭,人人有责”的行动自觉,为生态保护注入法治正能量。

促进“科技赋能+专业建设”融合,提升生态司法保护能力

共享法庭普法全覆盖。该庭打破传统普法时空局限,积极运用共享法庭,2025年5月邀请市中院行政庭庭长为全县11个镇、63个村(社区)开展线上生态环境保护宣讲,实现法治课堂“全覆盖、零距离”。深化智慧审判应用,畅通涉生态案件在线立案渠道,探索线上开庭、证据展示、远程庭审及巡回审判直播等模式,大幅提升审判效率与司法透明度。

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化。常态化组织干警参加环资审判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执法办案能力。2025年4月17日,西铁中院在广货街镇蒿沟村公开审理4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工作站干警全程观摩学习后,深入核心区开展实地巡察,排查非法开垦、乱砍滥伐等违法线索,沿途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普及典型案例与法律知识。通过“惩治与修复并重、办案与治理协同”的实践探索,工作站司法保护效能持续提升。

打造 “品牌样本+治理延伸”工程,拓展生态司法社会效能

以示范引领提升司法保护效能。2025年4月,宁陕法院参与西铁中院牵头组织的“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在秦岭鹿角梁开展巡山活动,巡查非法捕猎、破坏植被的线索,清理山道旁散落的垃圾,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综合治理由末端向前端延伸。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保护区管理漏洞、警示标识不足、执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及时通过“一书一报一函”向有关部门发出治理建议,打通“抓源治本、协同共治”的关键环节,关注并跟踪建议的采纳与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回访,推动相关管理措施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据介绍,下一步,江口法庭将继续立足区域生态禀赋,聚焦秦岭生态保护重点任务,深化生态司法改革创新,完善“预防-打击-修复-治理”闭环体系,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守护秦岭绿水青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宁陕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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