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山西省应县人民检察院:筑牢基层廉政防线 深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

2026-05-22 17:09:28   

为深化基层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筑牢乡村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日前,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

活动邀请金城镇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各乡镇基层干部代表40余人,近距离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过程。庭审现场直观清晰,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深刻剖析基层“小微权力”违纪违法典型危害,警示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整场警示教育直观深刻、震慑有力,有效引导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县监委、县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紧盯村级重点领域权力运行,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廉政根基,全力护航乡村治理风清气正。

(应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调解化干戈 亲情再回暖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