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越吉林、广西两地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仅用较短时间便为长春某化工企业全额追回拖欠货款65438元,以高效跨域执行破解异地执行难题,为企业纾困解难、护航营商环境。
据悉,长春某化工企业与广西某混凝土公司长期存在业务合作,主要为该公司供应重油。2023年,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长春企业依约供应32.76吨重油,总货款共计165438元。广西公司先期支付10万元后,剩余65438元货款经长春企业多次催要,始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支付。
协商无果后,长春企业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广西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长春企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面临被执行人远在广西、两地相距3000余公里的现实难题,传统异地执行模式成本高、耗时长、效率低。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企业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跨域执行机制,多措并举推进案件办理。
一方面,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索开展线上全方位查控,快速锁定有效财产信息;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广西当地法院,请求协助实地核查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约谈企业负责人。同时,执行法官多次通过视频、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失信行为将对企业征信、招投标、融资贷款等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影响。
在网络查控、异地协作、释法明理的多重发力下,被执行人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将欠款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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