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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拒执犯罪集中宣判 6名旁听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2026-09-30 18:21:45   

为扩大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成效,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震慑、教育和引导作用,破除部分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对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6名旁听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所涉6案全部执行完毕,另有4案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共计38.7万元,20余名被执行人到场旁听庭审宣判。

案例一:限高后借名买车还贷,获刑 

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中,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吴某限制高消费。后查明吴某从事电商销售,支付宝交易频繁,每月向女友转账偿还路虎车贷,车辆由其本人实际使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吴某仍拒不履行,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审理前,吴某主动履行30万余元,并协商余款20万元由亲友担保分期履行,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郫都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二:不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借他人银行卡大额收支,获刑

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中,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后王某某未按期履行。郫都区人民法院冻结其账户后,王某某借用亲友账户收款121万余元,并存在多笔大额转账提现、珠宝店消费行为,所收款项均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郫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某属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三:拆迁补偿款转入亲属账户规避执行,获刑

赵某某借款纠纷执行案中,赵某某隐瞒拆迁补偿权益,指定妻兄账户收取补偿款21万余元。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冻结剩余未发放拆迁款后,赵某某为规避执行,申请变更货币补偿为住房安置。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赵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兄等人代为还款50万元。彭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借他人账户收取拆迁补偿款,并将货币补偿调整为住房安置的方式规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及时履行,属于对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自首、悔罪及债权部分实现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开展法治教育,戳破被执行人“民事欠钱不会坐牢”的错误认知,执行干警同步开展现场调查督促履行,在集中宣判和现场执行的双重威慑下,6名旁听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所涉6案全部执行完毕,另有4案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共计38.7万元。

据了解,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行动。今年8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94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7人,判处拒执犯罪16人。下一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三年专项行动,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用足强制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权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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