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循红色足迹悟初心,以青年实干担使命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黔行致远”实践支队赴黔开展党建研学实践

肖阳东 陈曦     2026-07-14 16:33:00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黔行致远”实践支队于6月28日至7月5日赴贵州贵阳、遵义、惠水、望谟等地开展党建研学实践。支队以“红色铸魂、实践育人、实干建功”为党建研学活动的主线,通过红色遗址研学、基层党建调研、校地联学共建和民生服务实践,引导青年学子在历史现场坚定理想信念,在基层一线深化国情认知,在服务群众中锤炼使命担当。

红色铸魂,在历史现场筑牢信仰根基

支队先后走进娄山关战斗遗址、遵义红军烈士陵园、遵义会议纪念馆和望谟县播东村红军行军遗址,沿着革命先辈的足迹感悟长征精神。

在娄山关,队员们沿战壕、工事和狙击点遗迹徒步研学,在雄关险势中体会红军将士攻坚克难、敢于斗争的革命品格。在遵义红军烈士陵园,全体队员向革命先烈敬献鲜花,面向纪念碑肃立默哀,并瞻仰邓萍烈士墓和红军英烈墙。一个个镌刻在墙上的名字,让波澜壮阔的革命历史化为可知可感的生命记忆。

走进遵义会议纪念馆,支队系统学习遵义会议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坚定信念、实事求是、独立自主、敢闯新路、民主团结的精神内涵。在播东村,队员们探访红军宿营洞、红军井等遗存,聆听红军严守纪律、帮助群众的故事,从红色记忆中读懂一路奋进的精神底色。

 

支队成员在红军长征宿营地调研。
 

扎根基层,以党建引领激活振兴动能

在望谟县亚鲁社区,支队重点调研党建引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基层实践。社区党员下沉楼栋网格,通过“微服务、微积分、微菜园”等工作机制,回应“一老一小”、群众自治和农耕乡愁等现实需求。贴近群众生活的治理创新,使队员们认识到,基层党建的生命力就在于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支队成员在亚鲁社区调研。
 
支队成员与望谟县开展座谈。
 

在惠水县,支队与惠水县选调生“青苗”临时党支部深入交流,了解青年党员扎根乡村、破解农产品销售难题、探索产销长效机制的实践,结合助农实践,分享青年党员扎根一线、服务群众的真实经历。支队还走访好花红村、新屯村、边坝村和郊纳镇,调研民族文化保护、非遗活化利用以及蜂糖李、八步紫茶等特色产业发展。基层党组织立足本地资源、带动产业提质、促进群众增收的探索,让队员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建引领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

 

支队成员体验扎染。

 

联学共建,在交流服务中凝聚党建合力

实践期间,支队联合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等高校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主题党日。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并围绕高校党建、基层治理、人才培养和校地协同育人等议题交流研讨。与此同时,支队成员把党建实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联合惠水县司法局共同开展反诈专题直播,运用金融专业知识普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方法;走进惠水民族中学、望谟县实验高中和望谟县第六中学开展学习经验分享,以知识传递助力青年成长。一次次面向基层的服务,使队员们更加理解,党员初心不仅体现在庄严承诺中,更要落实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行动中。

实干担当,以专业本领书写青春答卷

一路调研乡村产业、非遗传承和普惠金融,支队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青年党员既要传承长征精神,也要立足专业、扎根基层,以实干实绩践行使命担当。

支队临时党支部书记肖阳东表示:“瞻仰遵义会议纪念馆、探访红军宿营地等红色点位,让我们在长征历史现场感悟实事求是、为民奉献的初心。本次党建研学活动既是一堂跨越时空的党史教育课,也是一堂扎根泥土的国情认知课,启迪着把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转化为求真务实、挺膺担当的行动力量,以金融专业所长服务乡村振兴、西部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在新时代长征路上书写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答卷。”

(作者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黔行致远”实践支队成员)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横州:徒步送电“孤岛乡”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