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新八级工”给技能人才带来哪些利好?

孔德晨    2022-05-19 09:46:11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海叔聊经济工作室

“八级焊工”“八级瓦工”……新中国成立初期,“八级工”是顶级工匠代名词,备受尊敬。近日,这一名词有了新含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将此前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八级”技能等级,构成“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新老“八级工”有什么区别?“新八级工”将对中国技能人才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海妹请教了有关专家,为大家解答。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加强青年技术人才技能培训,促进适龄青年实现技能成才。图为赣州市赣县区的一家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内,几名青年技工在加紧调试出口的工业机器人订单产品。朱海鹏摄(人民视觉) 

 

从“老八级工”到“新八级工”

海妹了解到,即将实施的“新八级工”制度完善了现行五级技能等级认定,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级职业技能等级之下补设“学徒工”,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并建立与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都是八个级别,新老“八级工”到底有啥不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刘新昌表示,以前的“八级工”是一种薪资等级制度,技能水平与工资待遇相一致,严格按技术等级标准进行考工定级,但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制定的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不对应的问题。而此次发布的“新八级工”制度则能更好地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

“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是顺应产业技术变革和技能人才队伍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而及时作出的制度调整;补设学徒工,则是旨在消除劳动者职业通道中的‘空档’‘断档’,是对现行制度的重要调整和必要补充。”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童天对海妹表示,这能够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在企业人才开发和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过程中更加充分地发挥导向性功能。

为啥要在此时出台“新八级工”制度?

“从国家层面对技能等级的拓展和调整,往往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告诉海妹,当前中国技能劳动者已超过2亿,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但从中国就业和经济发展需求来看,现有技能人才的总量仍然缺乏。这背后,存在着“重学历、轻技能”观念尚未改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没有全面落地等问题。“此外,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纵向晋升上存在‘天花板’,职业技能水平与使用待遇未能有效结合,使得技能水平在薪酬分配中得不到很好体现。这些都不适应当前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苏海南说。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总工会联合山东钢锢诚焊材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举办职工技能大赛,推动员工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图为参赛选手在进行校直器快速校直项目比赛。李宗宪摄(人民视觉)

 

“技术工人更有奔头了”

海妹注意到,“新八级工”制度特别强调“技高者多得”。《意见》明确,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新八级工”的薪资咋确定?《意见》给出了详细规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都将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或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新八级工”制度的出台,让不少技术工人拍手叫好。

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马腰作业区门机队电气检验员周士皆近日成为了江苏首批特级技师中的一员。“本来以为高级技师是我们工人技能等级的‘天花板’,现在有了更高通道,很多工人特别是像我这种工作了几十年的技术工人更有奔头了。”周世皆难掩激动。

“很期待能够更新一下我技能证书上的等级!”中国建筑旗下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项目质量总监邹彬告诉海妹,“新八级工”制度让他所在的砌筑行业技能认定有了新台阶。“如果能获评特级技师甚至是首席技师,对我们砌筑行业技能工人来说将是极大利好。”邹彬认为,这不仅有助于引导广大劳动者更加重视自身技能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参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意愿,对职业院校学生和像他这样的广大技能人才而言,也是更明确的发展通道。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打着疫情防控的幌子实施诈骗?绝不姑息!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